肢體疾病是指人的肢體殘缺、畸形、麻痹所致人體運動功能障礙。肢體疾病包括:腦癱(四肢癱、三肢癱、二肢癱、單肢癱)、偏癱、脊髓疾病及損傷(四肢癱、截癱)、小兒麻痹后遺癥、先天性截肢、先天性缺肢、短肢、肢體畸形、侏儒癥、兩下肢不等長、脊柱畸形(駝背、側彎、強直)、嚴重骨、關節、肌肉疾病和損傷、周圍神經疾病和損傷等。
一、偏癱的康復
(一)康復治療
1、急性期的治療目的是配合臨床醫師搶救治療,預防關節攣縮、肩關節半脫位、褥瘡、肺炎等,并為進一步康復訓練創造條件。
2、患者病床在病房中的合理位置。
3、保持椅子及輪椅上的正確坐姿。
4、維持關節活動度的訓練:一般每天訓練2次,每次10~20分鐘。
5、肌肉按摩。
6、早期病床上的活動:床上翻身訓練、床上橋式運動、床邊坐起。
(二)恢復期康復
1、仰臥位下進行的訓練:抑制下肢伸肌痙攣訓練。
2、坐位下進行的訓練:主要是坐位平衡訓練。
3、步行訓練:主要是平行杠內步行訓練。
(三)后遺癥期的訓練
1、手杖和步行器的使用。
2、輪椅的使用。
3、矯形器。
4、日常生活活動能力訓練(更衣、進食、洗浴、轉移)。
二、脊髓損傷的康復
(一)康復治療
1、急性期。在脊髓損傷后的8周內,患者均為臥床期,尤其是伴有脊柱骨折者,需臥床6~12周,其他原因引起的脊髓損傷則臥床時間很短。
2、恢復早期。本期繼續進行急性期的某些訓練,如血管調節訓練,增加肌力訓練,患肢的被動運動等。
3、恢復中期。由于痙攣的出現,隨意運動仍很困難,除對痙攣進行治療外,仍要進行站立和步行訓練,這對低位不全損害者尤為重要。
4、恢復后期。患者功能在許多方面都有一定程度的恢復,仍需進行輪椅訓練、站立、平行杠內步行和拐杖步行等訓練,繼續改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三、截肢后的康復
(一)截肢后康復治療要點
1、觀察要點:截肢患者是否適合使用假肢,主要從心血管功能、中樞神經系統、視覺、肌力和關節活動范圍等4個方面來觀察。
2、心理護理。
3、康復訓練。
4、家庭康復指導。
(1)保持適當的體重。
(2)防止殘肢肌肉萎縮。
(3)防止殘肢腫脹成脂肪沉積。
(4)保持殘肢皮膚和假肢接受腔的清潔。
(5)幻肢痛的康復治療。
四、骨關節炎的康復
(一)適當的休息。
(二)運動療法。
(三)理療針灸。
(四)吃藥、關節內注射藥。
(五)用矯形器及拐杖等器具、手術等。
五、小兒腦癱的康復
基本上確診的孩子要早期干預、早期康復治療。康復治療包括:醫療康復、教育康復(引導式教育和特殊教育)、社會康復和職業康復。醫療康復包括運動療法、作業療法、針灸按摩、物理療法、音樂療法、感覺統合療法,同時配合矯形器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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