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做好肢體殘疾人的康復?
對于同樣殘疾的人,開展康復的早晚,康復措施是否得當,以及康復工作是否持之以恒,對減輕殘情差別很大,對殘疾者的心理影響更大。這項工作做好了,肢體殘疾人可以終身受益,心理康復才能得到切實保證。
截肢和后天性缺肢者:
① 及早進行殘肢訓練,以增強其四肢的肌力和關節活動力;對于因截肢手術不當而造成殘肢痛或幼肢痛的人,要及時進行殘肢修整和治療,而后進行殘肢訓練。
② 及時制作石膏接受腔的臨時假肢,使其及早結束臥床生活而開始運動器官的活動,不僅可以使殘疾者得到心理上的安慰,而且也可以促進殘肢的合理定型。
③ 按照殘肢的條件,因人制宜地設計制作假肢,假肢的接受腔要與殘肢完全適配。
④安裝假肢后,要嚴格和持久地進行功能訓練,使之最大程度地發揮代償作用。
上肢或下肢功能障礙者:
① 及早進行殘肢訓練,以增進肌力和關節活動能力。
② 按照其病變、畸形的具體情況,設計、制作合適的矯形、輔助器械,并且全天戴用和長期戴用。
③配戴矯形器、輔助器后,要及時進行功能訓練。同時要定期復查,根據繼續矯正的需要,調整改進矯形器,不斷促進矯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