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聞上報道了一個假肢老漢的動人故事。故事的主人公麗水青田縣臘口鎮的一位穿戴假肢的老漢,今年66歲。
孫老漢年輕時是村里數一數二的種莊稼的好把式,然而10前的一場意外讓他失去了左腿,要借助假肢和拄拐才勉強能行走。
為了生活,孫朝德開起了三輪殘疾車。日子緊巴巴的,但還能過。
然而,命運有點殘忍。
2015年,孫朝德騎三輪殘疾車與人發生車禍。對方是一位老太太,老太太多根肋骨被撞斷。
經法院調解,孫朝德要賠償對方33800元。因為之前為受害方墊付了17000元,所以還有16800元余款需要孫朝德償還。
這筆錢對一般家庭來講或許不算多,但對于孫朝德來講,數目實在不算小。
孫朝德對法官說:“事故我有責任。該我賠的,我一定會賠,但請法官讓我分期償還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