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臺《株洲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方案》,具有株洲戶籍,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殘疾人,有望享受“兩項補貼”,即“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兩項補貼”方案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
□對象
符合條件的困難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
哪些人能申請這“兩項補貼”?記者了解到,具有株洲戶籍,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各類殘疾人,或者家庭、人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殘疾等級為三、四級的各類殘疾人,均有望領取到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不過,通過按比例就業、集中就業、社區就業等形式享有工資待遇,以及被征地后按月領取生活補助費等情況暫不列入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范圍。
此外,具有株洲戶籍、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各類殘疾人,可申請享受護理補貼。值得一提的是,“兩項補貼”允許同時申請。
□標準
困難殘疾人60元/月,重度殘疾人50元/月
據介紹,市區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50元,這意味著,市區重度殘疾人每人每月至少可領110元補助。同時,已實施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的縣(市),補貼對象范圍和標準不低于省最低標準(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50元)。
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兩項補貼”將按季度(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發放),通過財政惠農(民)補貼“一卡通”,或其他銀行存折發放。
□怎么申請?
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