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
(2017年9月29日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健全殘疾人權益保障制度;將殘疾人專業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公益性建設項目,并在立項、規劃、土地供應、建設經費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殘疾人事業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在每年本級留存的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殘疾人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