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是由于身體或精神的缺陷導致一些功能喪失或不正常,如肢體殘疾、言語殘疾、聽力殘疾、視力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等。由于殘疾的多樣化,為充分發揮具有康復作用的輔助器具提高功能代嘗的效果,就必須先對殘疾人功能進行評估,再針對功能障礙進行合適的輔助選用。
康復工程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是要對患者的情況和需求做出全面的評估;要照顧到患者的軀體和心理的狀況與需求,以及患者的生活方式和社會文化背景,總之,要有利于提高患者整體生存質量。
輔助器具的適配流程如下:
1、接診:了解殘障者的基本情況,疾病診斷,日常生活障礙和急需解決的問題,以及輔助使用情況和效果。
2、功能評估:評估整體功能,包括姿勢控制、運動控制、感覺(視覺、聽覺、觸沉)功能、認知功能、ADL能力、交流能力和心理狀態(能否配合輔助適配及訓練)。
3、工作技能評估:了解殘障者從事工作應具備的功能。
4、環境評估:包括工作環境和家居環境。
5、輔助方案:根據上述功能和環境評估結果,參照2001年WHO通過的《國際功能、殘疾和健康分類》ICF中指出的輔助使用:日常生活、個人移動、通訊、教育、就業、文體、宗教、建筑等方面,由協作組(殘疾人及其家屬、醫生、治療師、工程人員)共同討論來決定輔助方案。
6、輔助評估:針對采用的輔助方案進行輔助評估。目前我們僅有一部分輔具評估表,如坐姿椅、輪椅、移位和家居。尚需建立的輔助評估表有:視力輔具、聽力輔具、言語輔具、智力輔具、日常生活輔具、通訊輔具、就業輔具、文體輔具等。
7、輔具選用:輔具評估后,先在現有輔具中選用能滿足需求并能實現康復目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