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作為一個弱勢群體,越來越得到整個社會的重視。近年來,我國陸續通過了一系列保障殘疾人權益的法律法規,如《殘疾人保障法》、《法律援助條例》等陸續頒布或者修訂。地方政府部門在市政建設中,也越來越重視為殘疾人提供方便。各條新修道路,必須修建盲道,人行道邊緣,必須為輪椅上下留好通道等等,體現了法律對殘疾人的保護和關愛。市民們,也踴躍地參與幫助殘疾人的活動中。這說明,整個社會已經形成了關心殘疾人、關愛殘疾人、幫助殘疾人的良好風氣。
可是,我們幫助殘疾人的行動,很多還是淺層次的幫助。給他們送醫送藥,送米送面,雖然也是對他們的關愛,可是只能解決他們一時之需,不是治本之道。另外,大部分殘疾人也有堅強的意志,渴望獨立,渴望用自己的才智為社會做貢獻,不愿意一直依賴親人和社會的幫助生活。而且,要想幫助殘疾人更好地融入社會,唯一的方法就是幫助他們自食其力。這樣,他們才能以良好的心態,正常地參與社會各項活動中去。
因此,幫助殘疾人最好的方法,是給殘疾人提供合適的,他們力所能及的工作崗位。讓他們靠自己的勞動過上快樂的生活,才是對他們最大最好的幫助。許多用人單位對殘疾人有偏見,認為殘疾人是累贅,工作潛力不大,是單位的負擔。這是非常錯誤的。誠然,有的工作是不適合殘疾人,可是,有許多工作崗位,殘疾人也可以勝任有余,甚至,由于他們強烈的上進心,他們可以干的比正常人更加出色。相信,在許多單位,這樣的工作崗位是大量存在的。我國肢體殘疾人非常多,他們大部分都有裝上假肢,比如手假肢、大腿假肢、小腿假肢啊這些,其實他們對于很多崗位來說是勝任有余的,但是他們就業率卻低得可憐。
我們要改變對殘疾人的偏見,動員、教育各個合適的工作單位,提供合適的工作崗位,在就業上幫助殘疾人,讓他們最大限度的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這不僅是每一個殘疾朋友的熱切期盼,也是建設和諧社會不可缺少的行動。
殘疾人是很孤寂的,他們往往只生活在自己的小圈子里,很少在社會上沒走動。同時,很多殘疾人朋友很希望有個可以陪伴的人,也可以陪伴自己的人。所以,我們更應該幫助殘疾人舉報一些交友活動、一些讀書活動等,豐富殘疾人朋友的精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