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矯形器的裝配使用過程中,醫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凡是有機會開具矯形器處方的醫生都應接受過一段有關矯形器學的培訓,除應掌握矯形器的基本知識外,還應了解各種矯形器的結構原理和適應癥。在開具矯形器處方時應深入了解病情,并從生物力學角度考慮肢體存在的缺陷和解決辦法,同時也要注意患者的一般身體狀況、目前的心理狀態。然后,根據所掌握的各種情況,在許多可用的矯形器當中選擇一種最適合患者的品種,處方要求明確、不含糊其辭,同時也切實可行。應將使用矯形器的目的、要求、固定范圍、體位和作用力的分布等一一寫明。如遇復雜、疑難病例或有特殊要求時,應由處方醫生和矯形器制作師共同商定處方細則。
在掌握了使用矯形器的適應癥之后,正確的矯形器處方十分重要,這是因為矯形器說涉及的疾病較多,如果沒有醫生的處方,就不可能要求一位矯形器制作師具備判斷病情和掌握矯形器適應的能力,也不可能要求他們在安裝矯形器之后對其矯正效果和病情的變化進行觀察。另外一方面,如果一位外科、骨科或康復醫生缺乏矯形器的基本知識,也就不可能開具一張正確、恰當的矯形器處方,當然也不可能對矯形器制作人員進行指導,提出具體要求和指出矯形器存在的問題,同樣也不可能勝任產品完成后的功能評定工作。
醫生在矯形器裝配使用中的職責包括有四個方面:
1)在熟悉患者情況的基礎上根據總體治療和康復方案開出矯形器處方,要求在廚房中寫明疾病診斷、肌力、骨關節運動范圍、畸形情況,結合其個人生活、工作條件對矯形器提出具體制造裝配要求;
2)讓患者了解使用矯形器的目的、必要性、使用方法、可能出現的問題,以提高其使用矯形器的積極性,保證使用效果;
3)負責矯形器的初檢和終檢工作,以確保矯形器的制造和裝配質量;
4)患者使用矯形器的效果隨訪和提出修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