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南方都市報
近段時間以來,吳某黎經常拖著失去三根手指的右手,奔波處理工傷賠償的事情。其實,去年勞動部門已經有了裁決,但吳某黎所在單位不服關于假肢的賠償費用,認為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和康復機構均無權確認賠償費用,轉而提起民事訴訟,最終假肢賠償標準從9000元/支降至950元/支,賠償總額差距達6萬元。為何前后賠償會有這么大的差別?假肢工傷賠償價格究竟該由誰來定價?
突發
被機器“咬掉”三根手指
吳某黎,廣西羅城人,2012年和老公來到江門打工,其子女在老家由娘家照顧。2015年1月12日,吳某黎在上班時,被油壓機壓傷右手,經江門市五邑中醫院診斷為“右手擠壓毀損傷,右手食中指嚴重壓榨傷,右手拇指壓榨并組織缺損,右手第2、3掌骨開放性粉碎性骨裂。”同年4月13日,被江門市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5月7日被江門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傷殘六級;6月10日,江門市殘聯康復醫院出具證明,建議安裝國內市場普及型半掌美容手。
吳某黎十分在意右手的殘疾,采訪中不時將右手遮掩起來。吳某黎脫下假肢,南都記者看到,其右手上的傷口已經愈合,但手掌上僅剩下無名指和尾指。她的假肢是在殘聯康復醫院定制的,能勉強應付家務活,想恢復到以前是不可能了。
上訴
前后裁決賠償相差10倍
記者了解到,近段時間吳某黎獨自為工傷賠償奔波,其丈夫已回老家照顧患病的父親。
事實上,該案在去年7月,新會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已經有了裁決,公司需一次性支付294779.54元,其中安裝及更換康復器具的費用為72000元(殘聯康復醫院出具證明的國內市場普及型半掌美容手單價9000元,安裝及更換8次)。
但公司不服仲裁裁決,認為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和康復機構均無權確認費用數額,應按照《廣東省工傷康復服務項目及支付標準》,半掌假肢的支付標準為950元。最終,法院判決,安裝及更換康復器具的費用為7600元(單價950元/支),其他賠償項目按仲裁裁決判決。
對此,吳某黎認為,上述《支付標準》是2008年1月24日由廣東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發全省執行,明確規定試行期兩年,早已失效。而其安裝的是國內市場普及型假肢,是按照中國康復器具協會公布的《中國康復輔助器具基本產品指導價格目錄》確定價格,更具權威性。而且,原審法院判決半掌假肢的支付標準制定至今近10年,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物價上漲)需要。
“目前,定制一只假手指,沒有1000元都無法做到。”吳某黎遂向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目前仍在審理中。
說法
勞動部門:2008年標準仍在使用
假肢賠償額度到底由誰認定?記者就此采訪了江門市人社局工傷保險科相關工作人員。
“假肢賠償并不是由勞鑒委確定的,而是由國家和省一級確定的,我們現在執行的唯一支付標準就是《廣東省工傷康復服務項目及支付標準》(2008年)。”在地方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確認是否同意職工安裝假肢,社保局方面則負責按該支付標準開展報銷工作。
“根據該標準,如果假肢支付上限是950元,而職工自行安裝了1000元的假肢,那么多出來的部分,應由職工自己承擔。”廣東已開展支付標準修改的相關調研工作,該工作人員表示。
自今年4月1日起,《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管理辦法》開始施行。職工在遭遇工傷后配置假肢在流程上有何變化?該工作人員表示,最大的變化在于兩方面,一是新規施行后,職工必須在與社保局簽訂協議的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進行假肢配置;另外,職工在勞鑒委同意安裝假肢后,需前往社保局進行登記。
該工作人員還稱,“社保局將向職工發出告知書,告訴職工該器具的最高支付限額是多少,讓職工在選擇輔助器具時可以在價格上進行更好的衡量。”
殘聯:950元買不到合適假肢
江門殘聯康復醫院假肢矯形器制作中心工作人員莊先生介紹,目前殘聯康復醫院提供的半掌假肢為“國內市場普及型產品”,依據中國康復器具協會公布的《中國康復輔助器具基本產品指導價格》制定的。市場價格因地區而異,在江門一般要5000元—9000元,價格視乎假肢的材料、長短、保養期以及售后服務等情況而定。
“如果給出的是950元的價格,現在是完全買不到合適的假肢,成本都不夠。”莊先生告訴記者,以上提出的半掌假肢價格只是國產硅膠材料,如果是進口產品會更貴,價格至少多一倍以上。
“如果殘疾人選擇了不合適的假肢,以美容手為例,手部接觸地方就會卡到或者壓到,容易產生不適感。”莊先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