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使用大腿假肢、小腿假肢、輪椅等各類殘疾人的行路方便和安全國家和政府建設了“無障礙通道”的設施,體現著社會對殘疾人的關愛。近年來,我國在各市各主要街道都鋪設了盲道、坡道,在公共場所設置了殘疾人專用衛(wèi)生間等,這無疑給殘疾人帶來了極大便利。但是,小編經常在街頭看到,在一些比較繁華的路段,政府花大力氣鋪設的盲道,竟然變成了自行車和汽車的停車場,盲道儼然成了“忙道”。而在一些公共場所,無障礙通道被占用的現象也很嚴重,這也嚴重影響了盲人和假肢類等殘疾人的無障礙出行。
殘疾人是弱勢群體,特別需要關愛,關愛固然來自法律和有關制度的保障,但更需要政府有關部門和全社會落細落實。否則,法律和制度只是一紙空文、形同虛設,那不僅是巨大的資源浪費,更會令人痛惜。或許,在有些部門看來,無障礙通道存在“布滿障礙”的問題,與保障城市其他主要道路的交通暢通相比,似乎太小了,太微不足道了,于是不愿管也不屑管。殊不知,殘疾人的出行通道一旦被堵,堵的就不僅僅是出行通道了,更是殘疾人的心。而要讓法律制度真正落地,需要有關部門在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有關規(guī)章的基礎上,不斷加大執(zhí)法管理的力度,用嚴格的管理、周到的服務來呵護每一條無障礙通道,使之成為本源意義上暢通無阻的通道。
同時,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讓市民充分了解無障礙設施的意義。只有心理上的認同,才能帶來行為上的自律。
城市的核心是什么?是人。堅持“以人為本”,“城市讓生活更美好”,不應成為一句空話,而是理應讓包括殘疾人在內的所有人都享受到經濟社會改革發(fā)展帶來的紅利,都獲得城市文明帶來的美好感覺、舒適感受和無限感動。從這個意義上說,保障這座城市中的一份子——殘疾人有自由出行、暢通出行、安全出行的權利,是政府及相關部門不可推卸的義務。自然,讓無障礙通道成為人性化城市里一道充滿溫情的靚麗風景,也并非只是關乎每一個市民的公德問題,更是我們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